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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电子朗诺股份: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冻干宠物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冻干,即真空冷冻干 燥技术,其技术特点是可以最大程度地保留食物原本的营养价值和活性物 质,因其特性使宇航员在太空工作期间食品的保鲜和营养问题得到根本解 决,故也被称为“宇航冻干技术”。公司是国内较早将冻干技术应用于宠物 食品生产的企业之一。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猫用、犬用宠物食品和饵料三类,其中猫用、犬用宠 物食品分为多个不同系列,具体如下: 序 品种 系列 类别 特点 图示 号 1 猫用宠 全价冻干挚味系 主粮 97%含肉 物食品 列 量,3%蔬菜 水果及营养 物质,不添 加谷物、诱 食剂、着色 剂等,符合 美国饲料监 管协会 AAFCO规 定的猫咪生 长所需的营 养物质要求

  97%含肉 量,3%蔬菜 水果及营养 物质,不添 加谷物、诱 食剂、着色 剂等,符合 美国饲料监 管协会 AAFCO规 定的猫咪生 长所需的营 养物质要求

  精选鸡肉添 加新鲜水 果,有蔓越 莓、南瓜、 羊奶等多个 口味,口感 层次丰富

  有金枪鱼 碎、三文鱼 碎、鸡肉 碎、牛肉碎 多种口味, 不添加抗生 素、防腐 剂、诱食 剂、盐和谷 物等,营养 丰富,易搅 拌、易吸收

  公司 OEM/ODM产品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如属于新产品,需在研 发部门完成开发后,在生产端进行导入,之后根据新品作业指导,在生产计 划人员安排下进行生产;如属于原有产品,生产计划人员在接到订单后形成 生产计划,安排车间进行生产。 公司自有品牌商品一般由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提前作出产品需 求预测,并交由 PMC制定生产计划,车间据此进行生产,保证成品库存保持 在安全范围。 公司生产过程中,将部分工序外协或外包,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产品包装完成后,公司委托辐照企业进行辐照灭菌消毒; (2)冻干产能紧张时,公司将部分产品的冻干工序交由有资质外协厂商 加工; (3)为保证鱼虫原料新鲜度,公司在鱼虫产地就近委托合作伙伴进行清 洗、分装和冷冻; (4)生产忙季,公司将出仓搬运工作和拣货打包工作外包给劳务公司。 上述外协和外包工序中,公司都进行相应的检验或作业指导,以保证总体质 量达到公司要求。 (四)销售模式 公司在国内市场销售自有品牌产品,分自营和经销两种。公司自营业务 主要是通过天猫旗舰店、京东旗舰店和抖音店铺等线上渠道,利用直播带 货、购物节促销、站内推广等方式,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公司宠物食 品。 公司经销渠道包括商超、宠物连锁店、宠物医院、电商平台、电商店铺 等。公司销售团队利用展会、客户转介绍、网络推广等方式,接洽上述渠道 客户,依托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公司已成功打入了京 东、沃尔玛、华润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公司国外市场客户主要包括宠物电商、品牌零售商、品牌批发商等,前 期主要是利用各类展会、广告进行推广,疫情期间主要通过社交媒体、阿里 国际站、英文官方网站等渠道接洽客户。公司与新客户建立联系后,根据客 户要求进行打样并报价,客户确认无误后下达订单。随着合作深入,以 MatinaGmbH为代表的境外客户对公司认可程度逐步增加,近年来总体交易 额呈上升趋势。公司在海外市场暂无自主品牌销售,全部为贴牌产品销售。

  公司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合法规 范经营、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且尚未解除或者消除影 响的。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定向发行说明书时,公司存在尚未完成 的普通股、优先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重大资产 重组和股份回购事宜。

  1、资产总计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 3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15,083,794.23 元、132,564,629.21元、142,811,622.41元。2022年末较 2021年末增加 17,480,834.98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增加综合所致;2023年 3月末较 2022年末增加 10,246,993.20元,主要系预付账款和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 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3,738,379.55 元、11,969,824.98元、8,692,696.29元。2022年末较 2021年末增加 8,231,445.43元,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应收账款随之增加。2023年 3 月末较 2022年末减少 3,277,128.69元,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力 度。2021年、2022年、2023年 1-3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是 27.95次、 22.68次、3.38次,2023年 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小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的 季节性影响导致。 3、预付账款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 3月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 3,925,469.79 元、4,499,823.82元、9,276,155.10元。2022年末预付账款比 2021年期末增

  加 574,354.03元,变化不大;2023年 3月末较 2022年末增加 4,776,331.28 元,主要系公司材料采购量增加以及调整货款支付方式,导致相应增加了预 付金额。 4、存货及存货周转率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 3月末的公司存货分别为 22,062,002.98 元、31,561,676.68元、33,167,865.20元。2022年末较 2021年末增加 9,499,673.70元,2023年 3月末较 2022年末增加 1,606,188.52元,主要系公 司产能提升,为保证货品的及时供给,库存备货增加。2021年、2022年、 2023年 1-3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是 3.85次、3.71次、0.61次,2023年 1-3 月存货周转率较小主要系公司营业成本的季节性影响导致。 5、负债总计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 3月末的公司负债分别为 22,380,994.23 元、22,201,316.16元、32,094,391.43元。2022年末较 2021年末减少 179,678.07元,变化不大。2023年 3月末较 2022年末增加 9,893,075.27元, 主要系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的增加综合所致。 6、应付账款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 3月末的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2,618,545.00 元、7,666,615.03元、12,301,049.30元。2022年末较 2021年末增加 5,048,070.03 元,主要系公司订单量增长而相应增加材料采购量所致。2023年 3月末相比 2022年末增加 4,634,434.27元,主要系公司合理利用供应商提供的账期,提高 公司率。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 3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分别为 92,702,800.00元、110,363,313.05元、110,717,230.98元。2022年末较 2021年末增加 17,660,513.05元,2023年 3月末较 2022年末增加 353,917.93 元,主要系公司利润增加形成的净资产增加。 8、资产负债率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 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9.45%、 16.75%、22.47%,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减少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资 产总计增加。2023年 3月末资产负债率增加主要是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增加 导致负债总计增加,影响资产负债率增加。 9、速动比率 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 3月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2.01、2.05、 1.50,2022年末比 2021年末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所致;2023年 3月末 比期初降低,主要系应付账款增加、应收账款减少所致。 10、营业收入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 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0,771,186.05元、178,145,204.32元、34,877,814.40元。2022年较上年增加 57,374,018.27元,2023年 1-3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4,832,469.46元,主要系公 司加强品牌管理,创新及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完善和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客 户满意度和信任度,使得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1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 1-3月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 为 7,915,424.51元、17,660,513.05元、353,917.93元。2022年度较上年增加 9,745,088.54元,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2023年 1-3月较上年同期下降 1,060,513.64元,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市场推广力度,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12、每股收益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 1-3月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0.25元/股、 0.47元/股、0.009元/股,2022年度较上年增加 0.22元/股,主要系净利润增 加所致;2023年 1-3月较上年同期减少 0.03元/股,主要系净利润减少所致。 1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 1-3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 11.8%、17.39%、0.26%;2021 年度、2022年度、2023年 1-3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 11.31%、17.48%、 0.23%,主要系净利润增减变动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 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7,276,328.93元、12,454,653.37元、1,496,641.52元。2022年较上年增 加 5,178,324.44元,主要系营业收入较同期增长所致。2023年 1-3月较上年 同期增加 5,261,654.61元,主要系公司同期收入增加,同时加强了应收账款 回款力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

  本次股票发行的目的是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筹措公司整 体发展需要的运营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 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安排的规定 《公司章程》中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做出规定。 2.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天津朗诺宠物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明确本次定 向发行对现有股东不作优先认购安排,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由于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天津朗诺宠物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等,明确本次

  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不作优先认购安排,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由于 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定向发行无优先认购安排,符合《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定向发行价格 公司向本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定向发行数量 不超过2,500,000股,定向发行价格为4.2元/股。

  2、定价合理性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系在考虑市场参考价格的基础上,经与认购对象充分沟通 最终协商确定。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在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确定: (1)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未经审计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 日,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09元/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 2.95元。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4.2元/股,不低于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2)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公司自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以来,二级市场未发生过交易,不存在二级市场交 易价格。 (3)报告期内权益分派情况 2023年5月14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37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 元。 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均已实施完毕,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已考虑上述权益分派事 项的影响,无需对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前次股票发行价格 公司自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以来,未进行过定向发行,不存在前次股票发行价 格。 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前,曾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深圳 市宜嘉发展有限公司以6.67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500,000 股。 (5)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C-制造业-13农副食品加工业-132饲料加工-1320饲料加 工。根据wind数据库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数据,选取资产、营收规模相当 的同行业(剔除亏损企业及极端异常值)市盈率平均值为22.86倍,市净率平均 值为1.57倍,根据价格孰高原则,本次股票认购采用市盈率估值,预估公司 每股公允价格为7.32元/股。 (6)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 (2023)第000913号),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298.4万元,账面价值11,193.66万元,评估增值 15,262.07万元,增值率为138.29%。按目前公司总股本37500000股计算,归 属于挂牌公司每股公允价为7.01元/股。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本次发行的目的、公司所处行业现状、经 审计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结合与拟认购对象的沟通,最终 确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认购价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认购价 格具有合理性。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适用股份支付。 本次向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平台发行股票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因 此本次发行适用股份支付。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针对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相应股份支付。由于公司每股公允价值测算中,模型假 设、预估方法、可比公司等因素的差异,导致以同行业可比市盈率预估的每 股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机构以收益法测算的每股公允价值存在差异。综合考 虑上述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确认股份支付所参考的公允价值将采用《资产 评估报告》作为依据,以7.01元/股作为所参考的每股公允价值。本次发行初 步估算应确认的总费用=(每股股票公允价值-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具 体计算如下: 以评估价格7.01元/股计算的公允价值为依据确认的股份支付总费用=(7.01- 4.2)*2,500,000=7,025,000元。 以上股份支付费用将计入管理费用,并确认资本公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 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股份支付的最终金额及会计处理以 公司实际认购情况及经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确认的数据等因素综合 测算为准。 4、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预计权益分派情况 在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预计不会发生权益分派事 项,无需对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载体,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即股票登记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时起)48个月内不得转

  让。若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正好处于北沪深交易所上市申报、 审核等不宜进行解除限售的阶段,则解除限售工作暂停并顺延,待相关影响 因素消除后重新启动,顺延时长同暂停时长。 上述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同时,在前述锁定期内,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即员工所持的相关权益 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在限 售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合伙人应与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主体 保持一致,进行合伙人登记变更的不得违反指引关于锁定期和员工所持权益 转让的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主体为挂牌公司,将通过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切实履行相应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措施 及信息披露义务,所募资金的使用形式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涉及用于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 财等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 司,不涉及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具体使用 时将不涉及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 集资金的使用主体及使用形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国股转系统定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以满足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缓解现有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降低负 债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保证公司未来稳定可持续发 展,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 请结合募集资金用途,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 段,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 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 的实现。综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 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为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 司将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 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进行了 详细规定,并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防控措 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 行使用和管理。

  最近12个月内,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书面形 式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因 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

  公司不属于国有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本次定向发行无需履行国 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本次发行对象爱朗、爱宠为注册于中国境内的合伙企业,不属于外国的 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亦不属于国有投资企业。因此,爱朗、爱宠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无需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 程序。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扩大了资产规模,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了资 金支持,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 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本次定向发行实施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不存在因为定向 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 股东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股本规模等相关条款,并在 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预计募集资金10,500,000.00元,公司总资 产、净资产、每股资产等财务指标得到进一步提升,流动资金得到补充,改 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营运资金得到补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有望进一步增长。 3.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货币资金将增加10,500,000.00元,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刘凤岐、郭凤琴和刘喆,本次股 票发行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仍为刘凤岐、郭凤琴和刘喆,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改变。 本次股票发行前,刘凤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万股,持股比例为 32%;郭凤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万股,持股比例24%;刘喆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900万股,持股比例24%。三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3000万股,持股比例 80%。

  本次股票发行之后,刘凤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万股,持股比例为 30%、通过爱宠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持股比例0.02%,总计持有公司 1200.6万股,持股比例30.02%;郭凤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万股,持股比 例22.5%、通过爱宠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持股比例0.02%,总计持有 公司900.6万股,持股比例22.52%;刘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万股,持股 比例22.5%、分别通过爱宠、爱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200股、264,800 股,持股比例分别0.18%、0.66%,总计持有公司933.8万股,持股比例 23.34%。三人共同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35万股,持股比例75.88%。

  本次定向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提 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 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要求,对其他股东权益有积极影 响。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尚需经全国股转系统完成审核后方可实施。本次股票 定向发行能否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存 在不确定性,且最终缴款验资及股份登记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除上述风险外,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其他特有风险。

  (一)公司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等公司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 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二)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不存在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 责、通报批评、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 益的情形; (五)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认购方式:认购人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次发行获得股转公司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在发行人 本次发行的认购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 发行人的指定缴款账户。发行人应当在认购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聘请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在乙方支付认购价款后,甲方应 尽快为乙方认购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 为该等股份的合法持有人,认购人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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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同意,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下列全部条件满足后 生效: (1)本次发行事宜获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本次股票同意定向发行的 函。

  本次甲方发行的股票为有条件限售股,乙方认购的新增股份锁定期四年,即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股票登记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时起四年内不 得转让。乙方承诺锁定期满后,若甲方正好处于北沪深交易所上市申报、审 核等不宜进行解除限售的阶段,则同意解除限售工作暂停并顺延,待相关影 响因素消除后重新启动,顺延时长同暂停时长。上述股份因甲方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6.1若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本协议将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2)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3)乙方严重侵犯公司利益,甲方解除本协议的; (4)甲方严重侵犯乙方利益,乙方解除本协议的; (5)乙方未按约定缴纳股份认购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6.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6.3本协议终止,甲方将于本次定向发行未获有关政府部门的同意、许可、 批准或核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缴纳的股份认购款本金及当期活期 存款利息退还给乙方。

  在认购甲方股份之前,乙方已认真阅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等有关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和通知,并密切关注相关制度调 整。挂牌公司股份价格可能因多种原因发生波动,乙方已充分关注投资风 险。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本协议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 9.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与保证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 义务,视为该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请求而 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金额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第十条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并据其进行解释。 10.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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